
河南省许昌监狱服刑人员王某某教育改造案例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王某某,男,1996年2月,河南省长葛市人,原籍出生,原籍上学,2013年9月至2015年9月在山东青州某部队服役。2017年10月因强奸罪被长葛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17年11月入狱改造至今,共获得两个表扬。王某某为人执拗,对于认定的事物很难改变看法,脾气暴躁,易怒,遇见不顺心之事就便显出愤怒情绪,心思不够细腻,情商较低,一旦被他人挑唆,就认定死理,不能做到良好控制自身情绪。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
王某某出生在一个极其普通的家庭,父母辛苦养家,家中兄弟一人,其为幼子,受父母关爱少,中专毕业,学历相对较低,后前往部队服兵役,在部队中,固执的缺点被放大,爱钻牛角尖,与他人沟通缺乏技巧,人际关系较差。
(2)社会经历
2015年从部队转业后,王某某回原籍务工,但对待工作并不认真,敷衍了事,整天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在与他人交往中表现头脑简单,缺乏个人判断能力,容易被他人挑唆生事。
2.入监改造表现
王某某于2017年11月入狱服刑后,前期能够服从命令,认真学习劳动生产技能,踏实接受改造,服从分配,后经其他罪犯挑唆,自认为刑期较短,即使浑浑噩噩也能够度过刑期,便采取消极态度对待改造,消费超标也无所顾忌,但评审时又对评审结果产生抵触情绪,认为干警故意为难自己,心有不甘,伙同其他罪犯多次质问评审结果,不愿意服从管理。
(1)自身原因
性格执拗,人格类型接近于心理学中“张飞型”性格,冲动易怒,易受他人挑唆,不擅长处理人际关系,做事只考虑结果,不考虑方式。
(2)家庭原因
王某某父母为维持一家生计,对王某某关怀较少,接见多由其兄弟前来,但次数也不频繁,造成其感情方面一定程度缺失。王某某年纪较小,亲情帮教不到位,更造成其性格执拗偏激。
(3)法律观念淡薄
王某某中专毕业后前往部队服役,其间未能学习到充分的法律知识,对法律认识不足,体会不到法律威严,法纪观念淡薄。意识不到自己的罪行对受害者本人和受害者的家庭造成的严重伤害,仅仅为了满足自身快感而越过法律红线,惘顾法纪。
3.性格特征主要表现
根据16PF测验报告显示:王某某思维简单,行为较为幼稚、粗鲁,为人直率,易感情用事,自以为是,性格孤僻,不太善于交际,与同犯关系相对紧张,情绪容易激动,易生烦恼,不轻易改变或放弃自己的观点,具有一定的反抗性和进取精神。
4.教育改造的难点
(1)认知方面
不能设身处地意识到被害人作为未成年人所受到的身体创伤及心理创伤,意识不到自己的罪行对于社会造成负面的影响,不能正视自己所犯罪行,认为仅仅是自己一时冲动。
(2)性格心理方面
由于王某某本身性格的趋向和家庭环境以及社会环境的影响,造成了王某某性格上的孤僻、不合群,遇到问题就深陷其中,陷入思想漩涡,难以抽身,认死理,钻牛角尖。
(3)行为方面
在初期的改造中,王某某能遵守劳动学习纪律,但是随着人际关系的下滑,其内心开始抗拒改造,认为其他罪犯都瞧不起他,开始采取消极的改造态度,对待劳动岗位不认真,消费超标,消极劳动,贪图享受,小毛病增多,行为养成逐渐变差。
5.改造方案
根据与王某某的接触和了解,结合王某某的日常表现,王某某虽执拗,但被教育转化的可能性极大。决定对其采取有针对性的教育转化方案,加深其对于所犯下罪行的认识,增强认罪伏法意识,强化身份意识,规范行为养成,改正铺张浪费习惯,激发感恩之心,走上正确改造道路。
(1)强化感恩教育
言传身教,使其了解父母之养育不易,为使其健康成长所付出的诸多努力。心怀感恩,从心底能够给自己制定一个明确的改造目标。推己及人,体会他人之不易,认识到所犯罪行对受害人的巨大伤害。只有真正怀有感恩之心、愧疚之心,才能认真踏实接受改造,走上改造正途。
(2)加大亲情帮教力度
主动联系其亲属,签订帮教协议,明确亲情帮教重要性,传达罪犯对于亲人关怀的渴望,嘱托亲属多来探望王某某,增强罪犯家庭归属感,从而产生回归社会在强烈渴望,就促进其在狱内转变心态,积极参与改造。
(3)强化法律理论学习
通过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使其对自己的罪行有明确认识,充分认罪悔罪,增强其法制观念,树立法制意识,能够做到知法懂法畏法。无论何时何地,都要做到严守法律底线。对其进行积极引导,讲清减刑政策及减刑相关法律法规,敦促其努力改造,获得减刑机会。
(4)严格落实个别教育制度
对于一个执拗的罪犯来说,最好的教育转化方式莫过于与其增加接触,打破其心中的壁垒。落实个别教育制度,不必局限于形式、时间和地点,在所有恰当的时机,从饮食起居到改造情况再到近期的心理状况,都可以抓住机会对其进行个别教育。只有干警付出精力,付出真心实意,才能让罪犯打开心门,服从干警命令,听从干警安排,走上积极改造的正途。
6.预期改造目标
(1)认识到自己所犯罪行对受害者及受害者家属造成的巨大创伤,加深认罪悔罪意识。
(2)规范行为养成,去掉懒散习惯,戒除各种小毛病小问题,明确做为罪犯应具备的身份意识和服从意识。
(3)改掉铺张浪费的坏习惯,消费金额回归到规定限额当中。
(4)一定程度上纠正其执拗性格,改掉爱钻牛角尖的毛病。帮助其提升人际关系。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较长时间的教育转化,已基本实现预期目标。王某某能够意识到自己的罪行对他人造成的伤害,并由衷表示悔恨;王某某与家人、与他人也建立了良好的家庭关系和同犯关系,未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改造信心不断增强,改造态度较为端正,能够主动投入劳动改造,较好完成改造任务;对减刑政策有积极的认识,并主动把握减刑机会,对早日减刑充满信心。
这个案例中,王某某经历了由积极到消极再到积极的改造过程,这个转变过程充分提醒着身处改造一线的监狱干警,对于难改罪犯,应采取的对策是细心与耐心和包容心,用积极心态督促罪犯转变,用积极行为引领罪犯转变,用积极热情感化罪犯转变。要深入到罪犯所陷入的漩涡内,帮助其找到问题所在,防止其越陷越深,帮其从漩涡中脱身。要学会使用同理心,做到设身处地的从第一视角考虑问题,来分析罪犯状况的多方面成因并积极思考对策多角度化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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