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第八条规定:(一)以支付现金取得的短期投资,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
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不计入短期投资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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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如何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1〕49号)第四十六条规定:金融企业的短期投资应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市价低于成本的部分,应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金融企业在采用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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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短期投资的核算
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短期投资,或以应收债权换入短期投资 借:短期投资──XX股票、债券、基金(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坏账准备(应收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贷: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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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应将股票、债券、基金等短期投资的市价与其成本进行比较,如市价低于成本的,按其差额 借:投资收益──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贷: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如已计提跌价准备的短期投资的市价以后又恢复,应…
购入的短期投资的核算
1.购入的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作为短期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 借:短期投资──XX股票、债券、基金 贷:银行存款 其他货币资金 2.购买的股票、债券、基金,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