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国主席令第63号)第四十四条文件规定: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一百一十五条文件规定:税务机关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核定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采用下列方法:
(一)参照同类或者类似企业的利润率水平核定;
(二)按照企业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三)按照关联企业集团整体利润的合理比例核定;
(四)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企业对税务机关按照前款规定的方法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
扩展阅读
企业购进货车或厢式货车改装生产的专用汽车是否征收消费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厢式货车改装生产的汽车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452号)规定: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规定,对于企业购进货…
企业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
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财会〔2008〕11号)的规定,对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的认股权,单独确认了一项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认股权持有人没有行权的,原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部分,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的通知》(财会〔2010〕15号)规定:企业发行的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持有人到期没有行权的,应当在到期时将原计入资本公积(其…
企业分立,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时重组各方相关交易应如何处理?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四、企业重组,除符合本通知规定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外,按以下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五)企业分…
企业发生债务重组何时确认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二、关于债务重组收入确认问题 企业发生债务重组,应在债务重组合同或协议生效时确认收入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