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半个月前在工地干活,从4米高的脚手架上掉下来,经医院检查是骨折,需要卧床休息2到3个月。检查费是老板出的,还给我拿了两个星期的药,又给了1000元。可是半个月过去了,再给他打电话他说就这样了,然后就不理我了。我想问问,我还能要求哪些赔偿?

我在2009年9月的帮工过程受伤,鉴定为八级,对方给了11万元,包括两次手术费在内。对方让我在不知道是什么内容的协议上签了字。但协议只有一份,我并不知道具体内容。我2009年的工资五千多元,有银行的到账记录为证。请问,这官司能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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