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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艳骑
王艳是某外资企业经理,也是一位摩托车爱好者,加入了“新蜂女子车队”,在车队中,王艳认识了小娟,两人成为好朋友。不久,王艳因不认同对方的作风习气,两人关系渐渐疏远。王艳称,此后对方便开始通过各种网络途径侮辱自己,编造丑闻,宣泄对她的不满。在她参加湖南卫视《我们约会吧》节目后,小娟公开发表微博,编造事实侮辱她,说“把人家堵在楼道里逼人家离婚”。而在王艳骑摩托车出车祸后,小娟再次恶语相加,说“怎么没摔死你啊”等言论。王艳认为,小娟的行为已经构成对她名誉权的侵犯,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小娟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互联网上侵犯她合法权益的言论,在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网站发表经法庭核准的道歉信,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5万元和公证费1000元。请问,小娟的行为构成侵权吗?
202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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